摘要
科技成果转化激励机制不健全,是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率低的首要原因。主要表现在:职称评审没有把科技成果转化作为指标之一;我国职务发明成果归属法律制度不利于激励高校教师从事科研创造,职务发明人的科技成果转化收益缺乏法律制度保障。本文提出了完善我国高校科技成果转化激励机制的措施,即:完善职称评价机制,将科技成果的评估价值纳入到高校职称评定考核要素中来;修改立法,将职务发明人确定为职务科技成果的知识产权权利人,确立转化科技成果的专利申请费和年费减免制度,完善科技成果转化收益的税收优惠制度等。
出版日期
2011年05月15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