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曲教学三原则——《传统作曲技法》绪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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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正>我国音乐学院作曲系的课程设置,均把作为专业基础的“四大件”,即和声、复调、配器、曲式,设为大课讲授、个别改题,唯有作为专业本体的作曲本身,却通常不设课程,只有“一对一”、“手把手”、“口传心授”式的“改题”了。专业基础课即“四大件”的重要性是不言而喻的。然而,是否完成了“四大件”的习题,学生就能作曲呢?作曲是否仅仅是“四大件”的总组装,而不具备其本身的特殊规律呢?作曲作为一门课程,能不能由浅入深、循序渐进地掌
机构地区 不详
出版日期 1992年02月12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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