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科分类
/ 13
256 个结果
  • 简介:家的刑事思想是中国法律思想史皇冠上的一颗外观相对暗淡但内核极其丰富的明珠。条分缕析而言,墨家著作中已经隐约蕴含了犯罪形成之原因、违法性判断之依据、犯罪认定之标尺、刑事处罚之目的等现代刑法的价值构造;除此以外,罪刑法定主义、人人平等、自助行为正当化等理念在《墨经》中亦可初见端倪。以上思想往往被认为滥觞于欧洲民主启蒙时代,故本文对墨家的思想光芒与刑事古典学派、刑事实证学派等进行比较范式的解读。

  • 标签: 墨家 启蒙主义 刑事法思想 比较法
  • 简介:法律移植不仅仅涉及法条的移植,更涉及法学理论的移植.我国的《反垄断》及其配套法规仅仅移植了他国反垄断母法的条文,缺乏对于反垄断基础理论的深度移植.这一缺憾不但延缓了法律移植过程中的本土化改造,而且已经开始深入影响我国反垄断的执法进程.通过梳理世界百年来的反垄断执法历程,可总结出现代反垄断的三次重大演变从保护竞争者向保护竞争的演变、从本身违法向合理原则的演变、从处罚式的执法模式向和解式的执法模式的演变.以此演变过程为基础,分析了我国目前反垄断实践中的执法困境,并从本土化移植的角度提出了相应的解决方案.

  • 标签: 反垄断法 法律移植 执法模式 历史演变
  • 简介:南海问题涉及《联合国海洋公约》框架下各类性质的海洋争端。包括“岛屿制度”和“历史性概念”,以及资源管理、军事活动和海洋科考、海洋环境保护等。《公约》是迄今为止最完备的国际海洋法文件,为海洋治理提供了一个整体的法律框架。但近年来《公约》的某些缺陷日益凸显,有些法律条文存在模糊性,导致各国在解决海洋争端过程中必然会在适用法律制度的问题上产生矛盾,在南海问题上尤为如此。《公约》第三方强制解决机制在南海争端的核心问题——岛屿制度和历史性概念上发挥的作用有限,在资源管理、军事活动、海洋环保、海洋科考在内的诸多问题上可扮演关键角色。中国与东南亚国家的经济联系日益密切,在海洋领域的合作越来越多。在此背景下,《公约》扮演的角色,与其说是强制性的争端解决机制,不如说是海洋治理机制,为南海沿岸国的海洋治理实践提供指导。

  • 标签: 联合国海洋法公约 争端解决机制 南海争端 南海仲裁案
  • 简介:现行《大气污染防治》以“按标降浓”为规制目标,以“按规排污”为规制手段,然而,由于存在排污“行为主体数量”不确定这一变量,无论《大气污染防治》如何调整行为主体排污行为的规制标准,都可能导致其规制手段与规制目标之间的不一致或断裂.而欲弥合二者之间的断裂,《大气污染防治》应当以地方政府为规制对象,以具体环境质量指标为规制手段,以确保总行为排放结果限制在大气环境承载力范围之内为规制目标.以环境质量指标作为规制手段旨在课以地方政府具体可操作的环境质量指标,要求地方政府依照大气自然生态阈值安排行政区域内的排污总行为.环境质量指标这一规制手段不仅契合《大气污染防治》的规制目标,而且能更大限度地确保地方政府承担大气污染环境治理责任,从而能更好地实现《大气污染防治》的大气环境质量规制目标.

  • 标签: 大气污染防治法 规制手段 规制目标 断裂与弥合目标
  • 简介:当前,关于劳动层面的违约金分析较少,以及对违约金以及赔偿金也缺乏明确的规定,进而暴露出一些问题,影响了劳动的广泛实施。对此,需要深入强化对劳动里违约金和赔偿金问题的研究,结合我国法律状况,来实现制度的逐渐完善。本文将先分析劳动中违约金和赔偿金制度中存在的问题,然后探究相应的制度完善措施。

  • 标签: 劳动法 违约金 赔偿金 问题 措施
  • 简介:在人格利益的民法保护上,构建一个潜在的包含所有人格利益的一般人格权和作为人格权法共通事项概括规定的一般条款十分重要。一般人格权概念的建构能够为非典型人格利益提供请求权基础;而人格权的一般条款能够体现人格权的立法价值和立法原则,并对人格权的概括保护做出规定。所以,一般人格权的规定和人格权一般条款的规定都应当规定在人格权中,缺一不可。

  • 标签: 人格利益 一般人格权 人格权 民法
  • 简介:(1995年2月28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根据2001年6月30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17年9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等八部法律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 标签: 中华人民共和国 检察官法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二次修正 2001年 法官法
  • 简介:现代反垄断的最根本价值追求,就是维护公共利益。但是,要想使反垄断维护公共利益的目标得以实现,还是需要通过立法手段,将公共利益类型化。随着现代社会经济的高度发展以及市场经济的日渐繁荣,反垄断对公共利益的维护已经引起了越来越多的关注。文章就研究反垄断中的公共利益及其实现。

  • 标签: 反垄断法 公共利益 民主协商
  • 简介:德语世界关于农业基础理论的讨论主要集中于特别还是功能的路径设想上。其区分和明确工作澄清了所涉及的规范的构成。农村区域法理论超越了传统农业的领域,并部分居于农业的概念之上(也包括功能性农业概念)。它已经不仅仅关注农业经济,而且更加关注农村地区的存在基础。一个摆脱了农业方面关系桎梏的且由此得到加强的农业,必能在农村区域内,与在其之下所包含的其他法律领域的合作和探讨中获得更高的意义。

  • 标签: 农业法 特别法理论 功能法理论 农村区域法理论
  • 简介:理性人标准在法律上的应用最早出现于美国以及英国的侵权之中,其作用就是对行为人履行应有义务的情况进行判断。经过长时间的发展以及演变,理性人标准已经在法律领域之中得到了极大的拓展,其在知识产权中的应用,具有非常突出的积极意义。文章主要研究理性人标准在知识产权中的规范性适用。

  • 标签: 理性人标准 知识产权法 规范性适用
  • 简介: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在特定历史背景下颁行的199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经过24年的实施,已不适应新的市场竞争状况,因此迎来了首次修订。本次修有得: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进行了完全的切割,实现了体例上的独立性;细化了对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规定,适用性得以增强;完善了法律责任,明确了多种责任并存时的民事责任优先原则。但亦有失:在修的幅度上仅可称为"小修小补",与经济发展状况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的实际需求仍有距离;竞争基本法地位未得到充分彰显,部分具体行业竞争规则的增加冲淡了其竞争基本法的色彩。除此之外,具体条文的修改也需要进行理性分析,以有助于条文的正确适用。

  • 标签: 反不正当竞争法 市场混淆 商业误导 互联网不正当竞争
  • 简介:《联合国海洋公约》(下称《公约》或UNCLOS)第288条第1款意义上之管辖权的法律依据而言,国家同意极为重要。这一观点尤其适用于'混合争端',这类争端的特征是:它们不限于《公约》的解释和适用问题,而是必然要求司法机关裁决不受公约直接规制的领土主权问题。在这种情况下,UNCLOS法庭必须先确定争端的相对权重。如果争端的重点明显不在于《公约》的解释和适用上,那么法庭必须拒绝实施管辖权。《公约》第287条第1款意义上的所有争端解决程序都应该就管辖权的限制发展出一套统一的方法,并遵循之,以实现必要的法律确定性。

  • 标签: 《联合国海洋法公约》 管辖权 混合争端
  • 简介:近年来,随着文化产业与公共文化领域的发展,我国相对滞后的文化行政法制建设越发不适应法治政府的要求.从比较的视角来看,文化行政法存在强调自由市场与精细化监管的北美模式,以及文化产业政府扶持为特征的东亚模式这两种类型,这两类文化建构范式在法治实践中各自具有优缺点.我国文化行政法的发展需要从本土实践出发,并吸收域外文化法制建设经验,从政府监管组织体系、文化产业促进模式以及社会整合功能等多重角度着手,对我国文化行政法制体系进一步予以重塑改革.

  • 标签: 文化监管 文化产业 政府规制 国家治理 比较法
  • 简介:政府采购失信惩戒是近年来随着社会信用体系发展而提出的新概念,系指限制失信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及评审专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在罗马上,与之相类似的是“丧廉耻”制度,该制度将违反公序良俗的个体之市民权中的公权予以剥夺。虽世殊事异,但“丧廉耻”制度的核心价值依然可与现代法制相兼容,并且与政府采购失信惩戒制度存有共通之处,两者在宗旨、动因、方法、后果等方面具有一致性。以“丧廉耻”制度为鉴,需要从明确商誉权的人格权地位、引入公司人格否认制度、提高信用管理水平、建立失信主体救济机制等方面入手,进一步完善政府采购失信惩戒制度。

  • 标签: 政府采购 失信惩戒 罗马法 丧廉耻
  • 简介:罗马中的裁判官在诸多方面不同于司法解释,但在功能和产生原因上却和司法解释具有很大的相同之处。裁判官的既有经验有助于理解司法解释的命运。得益于规则供给和需求之间的巨大落差而产生的司法解释,在供给和需求已经基本取得平衡的今天,不再具有产生之时的必要性,司法解释和法律的融合因此应该提上日程。融合的恰当方法,是在法律编纂或者修订时,将合适的司法解释规范包含进法律中,并舍弃不重要的规范。为了确定取舍的具体规范和标准,需要法学界有意识的检讨和整理。《民法总则》扬弃了之前的两部司法解释,但仍有不足之处。《民法总则》的经验教训,应该为民法典分则和其他法律的制定和修改过程昕吸取。

  • 标签: 裁判官法 司法解释 罗马法 民法总则
  • 简介:我国台湾地区诉之客观合并之类型主要有单纯合并、预备合并、选择合并及重叠合并。当事人考量其胜诉之可能性,可能同时为互相排斥之请求权规范基础之主张,此可能为竞合的请求权规范基础竞合之主张。而选择之合并是否在请求权规范基础竞合案例均可合法提起,实务上亦常见此种案例类型之多元判决,显见此种问题之争议性。德国学说认为客观选择合并原则上不予提起,故选择合并得否合法提起,引发了实务及学说上之争议。选择合并所承认之情形亦有较大之讨论空间。对客观选择合并之容许性以及选择合并所承认之情形进行探讨,再进一步探讨实务见解之妥当性,对理论与实务的选择上均具有重要的参考意义。

  • 标签: 比较法 台湾地区 客观选择合并 请求权
  • 简介:古老的“”字蕴含了中国古代法律文化的秘密,体现了一种司法中心主义的思维方式。由于司法与之间的内在统一性,古代司法中所蕴含的实践智慧也正是中国法内含的实践智慧。古代司法的实践智慧包含了道德维度,道德作为实践智慧的内在元素,为司法活动提供了引导性价值;古代司法的实践智慧还包含了经验的维度,经验作为实践智慧的组成部分,构成了古代司法活动娴熟技艺的基础;古代司法的实践智慧具有辩证法属性,无论是在普遍与具体之间,还是法律与道德及情理之间,古代法官解决问题的方式都充分体现了实践智慧的辩证法属性。从司法观照本身,作为实践智慧的反对法条主义,倡导情境主义,肯定人治主义的合理性,表达了鲜明的价值论立场,同时主张行动的自主性。

  • 标签: 古代司法 实践智慧 价值论 辩证法 法哲学
  • 简介:票据伪造与变造在对象和效力上各异,我国票据将票据伪造、变造用一个条文规定不具有法理上的妥当性,两者规定的具体内容也仍有改造的余地。就伪造而言,因为伪造行为违法且无效,允许追认不具有法律及伦理上的正当性。但被伪造人接受伪造后果无害票据流通,将追认视为一个新行为来解决,难题便迎刃而解。被伪造人不承担票据责任为一般原则,但若对伪造行为的产生被伪造人具有可归责性,加之符合权利外观理论的其他条件,被伪造人就应负票据责任。如果修,权利外观理论应上升为法律规范。在票据变造效力的规定上,所谓“不能辨别是在票据被变造之前或者之后签章的”,在确定举证责任后是不成立的,应予删除。权利外观理论对票据变造也有适用的余地。

  • 标签: 票据伪造 票据变造 被伪造人追认 权利外观理论
  • 简介:由于我国《侵权责任》第78条规定的"饲养人或者管理人"概念不清晰,导致司法实践中依据该条裁判的结果不统一,影响的权威性。在比较上,对于动物侵权的责任主体界定,虽然存在着德国与瑞士的保有人模式、日本的占有人及管理人模式、我国台湾地区的占有人模式、法国的所有人与使用人模式和英美法的所有人、占有人及管理人模式,但当代各国(地区)司法实践普遍以管理控制标准取代了传统的物权关系标准,并在实践中围绕管理控制发展出类型多样的具体认定方法。以此为镜鉴,在解释论上,第78条的"饲养人或者管理人"概念应以实际管理控制为一般界定标准,具体则应交由司法实践在相关案件中结合权属、意志、利益、时间、空间等辅助因素综合裁量。

  • 标签: 饲养人或者管理人 所有人 占有人 管理人 物权关系 管理控制
  • 简介:国家法与民族习惯二元并行是一种良性状态,依据国家法可将民族习惯识别为并存型冲突性民族习惯与废止型冲突性民族习惯,应在国家法框架内为前者找到存在的正当性,对后者积极废除。违法阻却事由、责任阻却事由可以合理解释许可并存型冲突性民族习惯存在的理由。它们或者表面是与刑法相冲突但不具有违法性,或者具有违法性但不能追究遵循习惯的责任。并存型冲突性民族习惯在刑法中具有积极的规范价值。刑法明文承认并存型冲突性民族习惯的效力,罪刑法定原则并不反对将习惯作为适用刑法的素材。刑法第13条'但书'条款不应作为出罪的直接理由,只能作为出罪的结论,如此并存型冲突性民族习惯的出罪功能就更具有实质性。

  • 标签: 国家法 习惯法 违法性 枪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