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编辑同志:听说税务机关对本市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的月计税工资标准进行了调整,请问具体内容有哪些?刘琴刘同志: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分别以沪地税四(1996)7号和8号文,对本市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月计税工资标准进行调整,从1996年1月1日起执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率(1994)020号」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市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并参照本市企业职工工资增长水平,对本市个体工商户的月计税工资标准调整如下:完全从事科技业的为月人均650元,其中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为700元;从事建筑安装、交通运输、砖瓦
简介: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治理向企业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摊派等问题的决定》(中发〔1997〕14号)和国务院有关千方百计扩大出口的指示精神,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改善我国的投资环境,促进外贸进出口和社会经济的健康发展,国家计委、财政部对国务院各有关部门现有收费项目的收费标准进行了清理,经国务院减轻企业负担部际联席会议批准,决定下达第二批降低现有收费项目的收费标准。现通知如下:一、公安部特种行业许可证费,由现行的每证(含正、副本)最高不超过20元,降为每证(含正、副本)最高不超过10元。二、民政部社会福利生产管理费,由现行的按社会福利企业销售(或营业)收入额的1%(最高)收取,降为按社会福利企业销售(或营业)收入额的0.5%(最高)收取,并改为定额核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价格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核定具体收费标准。三、国土资源部地质勘察报告审批费,由现行的大型报告9000元、中型报告7000元、小型报告5000元,降为大型报告7000元、中型报告5000元、小型报告3000元。
简介:2015年8月7日财发〔2015〕2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农业部农发机构,国家开发银行各分行:为了充分发挥财政政策与开发性金融的协调配合作用,创新农业综合开发资金运行机制,加快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财政部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以下简称国家农发办)和国家开发银行(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