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莱昂·狄囊(LeonDuguit,1859~1928),法国法学家,社会连带主义法学(社会学法学派的一个支派)的主要代表。1859年2月4日出生,1882年6月在波尔多大学法学院取得博士学位,同年10月,在教授资格竞争考试中合格。1883年1月,取得冈城大学法学院教授资格,1886年10月,取得波尔多大学法学院教授资格,1892年4月,任波尔多大学法学院宪法和行政法教授,1901年,出任该法学院副院长,1919年起任院长,直到1928年12月18日去世。由于狄骥一生都在波尔多大学度过,所以他以及他的追随者也被称为“波尔多学派”。
简介:作为一名律师,严格地说我称不上理财人员。在许多人眼中,律师与法律的含义,实际就等同于一个词:打官司。的确,打官司,可以说是我们的一项重要工作,然而在这里,我要郑重地提醒一句:朋友,请务必记住———法律也是金钱!一位老板要与客户订立一份合同,为防有何遗漏,特将合同草案送请我审阅。合同上注明:“……货物收讫,验收合格后即付货款。”我经过慎重考虑,提笔加上了四个字,将合同交还老板。当年夏季,一场特大洪水侵袭本市,该批货物有几万元存货压在货仓遭洪水毁坏,无法销出。客户再三催款无效,一纸诉状将老板告上法庭,几万元货款连同各种费用、赔偿金等,索赔额共计达十余万。
简介:第一,法律反映自由。法律是统治阶级的意志,这种意志不是“自由意志”或“任何意志”。它是由统治阶级的社会存在决定的。任何一个统治阶级在制定法律的时候,总是从他们的物质生活条件和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出发,扶持和保护对其有利的事物和现象,排斥和打击对其不利的事物和现象。马克思指出:“法律只是在自由的无意识的自然规律变成有意识的国家法律时才起真正法律的作用……它是人的行为本身必备的规律,是人的生活的自觉反映。”也就是说,法律是统治阶级站在维护其利益的立场上认识和利用必然,是人们在认识客观规律的基础上为人们的行为制定的规范。自由也不是一种任性,也是被认识和被利用的必然,所以法律所作出的规定必然包含着自由。所以,马克思认为,“法律不是压制自由的手段,正如重力定律不是阻止运动的手段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