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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辖市房地局(建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为了规范物业承接查验行为,加强前期物业管理活动的指导和监督,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我部制定了《物业承接查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执行中的情况,请及时告知我部房地产市场监管司。

  • 标签: 《物业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印发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管理活动
  • 简介:第一条为规范建设行政管理行为,促进科学决策和民主决策,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 标签: 印发建设 听证工作 工作规定
  • 简介: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以下简称《决定》)精神,切实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部制定了《关于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意见》,并经第9次部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印发,请各地认真贯彻执行。

  • 标签: 农村宅基地管理 土地管理 深化改革 意见 国务院 会议讨论
  • 简介: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巩固土地市场治理整顿成果,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征地补偿安置工作,部研究制定了《关于完善征地补偿安置制度的指导意见》。现印发你们,请认真执行。

  • 标签: 征地补偿安置工作 制度 土地市场治理 指导意见 土地管理 整顿
  • 简介: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为确保实现“十二五”节能减排约束性目标,缓解资源环境约束,应对全球气候变化,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制定本规划。

  • 标签: “十二五” 五年规划 节能减排 国务院 环境友好型社会 可持续发展能力
  • 简介:各区县建委、房管局,各有关单位:为贯彻实施《北京市物业管理办法》(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219号),进一步规范物业项目交接活动,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研究制订了《北京市物业项目交接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 标签: 物业项目 物业管理 北京市 交接 印发 城乡建设
  • 简介:第一条为加强对建设部机关实施行政许可的管理和监督,保证部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公正、廉洁、高效地实施行政许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部机关的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 标签: 办法通知 印发建设部 建设部机关
  • 简介:第一条为规范建设部机关实施行政许可的工作程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结合部机关工作实际,制定本规程。

  • 标签: 印发建设部 实施行政许可 工作规程
  • 简介:建保[2018]92号浙江、安徽、山东、湖北、广西、四川、云南、陕西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财政厅: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3]96号)、《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暂行)》(财综[2014]96号)有关要求,为进一步完善公租房运营管理机制,更好地吸引企业和其他机构参与公租房运营管理,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根据地方自愿原则以及公租房发展情况,确定在浙江、安徽、山东、湖北、广西、四川、云南、陕西等8个省(区)开展政府购买公租房运营管理服务试点工作。现将制定的《推行政府购买公租房运营管理服务的试点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指导督促本省(区)确定的试点市、县认真执行。

  • 标签: 运营管理机制 政府购买 试点方案 购买服务 租房 印发
  • 简介:现将《关于基本农田保护中有关问题的整改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中遇到的问题及有关意见、建议,请及时与全国基本农田保护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以便不断总结经验,完善基本农田保护制度。

  • 标签: 基本农田保护制度 意见 整改 组办 中国 总结经验
  • 简介:第一条为加强对被许可人从事行政许可事项活动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制止和纠正违法从事行政许可事项的活动,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部机关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定。

  • 标签: 印发建设部 建设部机关 机关许可
  • 简介:为进一步规范各地有形建筑市场的运行和管理,充分发挥其在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中的作用,现将《有形建筑市场运行和管理示范文本》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情况,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发现的有关问题,请及时反馈给我部建筑市场管理司。

  • 标签: 有形建筑市场 整顿 建筑市场管理 示范文本 地区 建设部
  • 简介:各区、市综治办,房管局(处、中心)、建设(建管)局、公安局、民政局、城管执法局:为加快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建设,现将《物业管理小区公共区域安全防范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 标签: 安全防范 物业管理 印发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城管执法 房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