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环境史目前已成为一门热学,从全球环境变化的角度来审视这门学问,一定会有不少的启迪。环境史研究有几个重要问题值得关注:一是研究的对象,环境史研究中最基础的工作是廓清自然环境的变化,进一步讨论人类社会与变动着的自然环境间的关系;二是学科属性,环境史从属历史学范畴,"史"是历史学占优势的论述概念,环境史主要依赖文献记载进行研究;三是环境史研究的内容,可归结为三大命题,即自然环境本身的变化、环境变化与人类社会之间的关系以及相关文献记载的特征和分析方法;四是多学科研究方法的借鉴,作为一门新兴学科,传统的研究手段、理念都不敷应用,这需要从其他学科(包括理科)借助新概念和新手段,才能促使环境史发展成熟。
简介:从自然概念的哲学特征,科技的生态学转向,进而上升到对环境哲学的思辨探讨,环境的哲学化与哲学的环境化相互融合。清华大学卢风教授2011年出版了环境哲学的最新力作《人、环境与自然》一书。该书认真梳理人、环境与自然的关系,积极探讨环境的生态维度与亲自然之科技的可能。立足于对人类中心主义和个体主义思想的反思,卢风教授着重批判了背离自然的现代性观念。毕竟生态环境危机的产生不仅与科技自身的缺陷有关,而且与人们没有意识到科技自身的缺陷以及在历史文化中形成的不恰当科学技术观念和离弃自然的道德感有很大关系。因此用生态技术"赞天地之化育",促进科技的生态学转向也是环境哲学的一项重要任务。此书还以生态思维的环境哲学为立足点,论证了人类中心主义与个体主义的根本性错误,并提出一种新的自然主义,即超验自然主义。
简介:我国在2012年公布的’《民事诉讼法》中首次引入环境公益诉讼概念,并在2014年公布的《环境保护法》及2015年公布的《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中对环境公益诉讼作出了细化规定。国家在立法层面不断支持环境公益诉讼的发展,且在全国设立了77个专属环保法庭,并于2015年赋予人民检察院环境公益诉讼原告主体资格,但2015年1月至11月全国各级法院共受理环境公益诉讼案件仅48件①。一边是国家立法支持,相关法律规定、配套措施层出不穷;一边是新设立的环保法庭案件稀少、门口罗雀,环境问题引发的群体事件、信访、上访屡见报端;公共环境保护作为社会热点有着巨大的诉讼需求,却无法在司法审判中得到有效释放,造成这种不良后果的主要原因在于环境公益诉讼中原告主体数量、能力、意愿、监督措施的缺乏。在多元化的环境公益诉讼原告主体中拥有环境管理职能的行政机关作为最优选择,在立法层面及司法实践中未获重视使我国环境公益诉讼工作的发展遭遇瓶颈。将环境管理机关确立为环境公益诉讼主要原告主体并建立与之配套的诉权监督机制是突破环境公益诉讼所面临现实困局的关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