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2014年8月27日下午在上海社会科学院举行了“家训家风与文化传承”学术研讨会。作为上海市社联的合作研究项目,同时也是上海市精神文明办和上海市妇联家训家风传承培育系列研讨会的第二场研讨会、上海市妇联第十三届家庭文化节和第四届妇女文化周的重要活动,这一研讨会由上海市精神文明办、上海市妇联和上海市伦理学会、上海市家庭研究会、上海市社区发展研究会、上海市台湾研究会联合举办。上海市妇联主席徐枫、上海市社联专职副主席刘世军和上海市台湾研究会副会长章念驰到会致辞。上海市文明办副主任宋慧、上海市妇联副主席刘琪与会。来自沪、台不同学科和领域的专家学者以及媒体代表80余人出席了这次研讨会。会议由上海市伦理学会会长、上海社会科学院研究员陆晓禾主持。
简介:哈佛大学档案馆收藏有哈佛哲学系教授霍金(williamErnestHock—ing)与陆定一、潘梓年、金岳霖的几则通信。这些通信揭示出,在“双百”方针出台后,中国哲学界的思想在一定程度上得到了解放,唯心主义的宣传自由、唯心主义课程的设置和唯心主义含义的界定等问题,不仅在国内哲学界得到讨论,而且引起了一些国外哲学家的注意。从这些通信中可以看出,即使在意识形态对峙的国际环境下,哲学家之间的跨国交流还是可以取得一些共识的——例如,霍金对于陆定一所说的“百家争鸣”原则持认可的态度。霍金和潘梓年、金岳霖就不同哲学立场之间达成互相理解的可能性保持开放的态度。当然,双方在书信交流中存在一些隔阂.对于一些哲学问题没有进行深入的理论探讨。虽然有这些不足,但他们的通信开启了20世纪50年代中关哲学家之间的一个民间交流渠道,这对于促进世界范围内哲学的发展和世界和平是有贡献的。
简介:胡塞尔关于“原初生活世界”的分析可以依动态构造法则和静态内容而做区分。在他那里,就作为内容面向的生活世界而言.有关历史的先天和历史目的论的现象学分析构成其主要内容。但胡塞尔的历史现象学没有同等公正地对待历史和哲学。利科关于记忆、遗忘和虚构想象的研究可以被看作对内容面向的生活世界的修正和进一步发展,它们分别揭示了人类记忆的历史处境、遗忘的存在处境和想象的“彼在”存在论。据此,生活世界的内容可被刻画为作为记忆(遗忘)和希望(失望)的生活世界。对这一人类存在论基础内容的关注是哲学家的使命,依此关怀,哲学家能够在伦理和政治的现实层面给予人们振聋发聩的提醒。
简介:认识主体是表象者。它以心智对对象作表象。感性纯直观和知性纯粹思维都是作表象。它们是经验性直观的表象和知性的一般概念思维的表象的前提、基底和条件。心智本身作为主体意识就有一种表象能力来保证诸表象的综合统一性,使所综合的表象确定地对应于客体,从而为认识创造了条件,使之成为可能。心智所认识的是物体的表象。表象是对物体的表象,是物体所有的。表象是由心智的结构和机能所决定的,但它们毕竟是这种机能施于物体后而呈现或者说给出的东西。表象又区别于物体本身。物体缘于同认识主体结成认识关系,进入心智的纯直观而被表象为现象,而物体本身独立自在,远比表象丰富。表象对于科学具有表征意义。"科学作为实践"的观念只是引发科学哲学发生"实践转向",不存在"实践科学观"取代"表象科学观"的问题。"表象"和"实践"都是对科学的内涵的把捉。
简介:我有一个习惯,无论是对于历史上的思想家还是当代学者,我要问:他究竟提出了什么具有原创①眭的观点或学说?他有哪些思想观点是真正属于自己的?我以为这是判定其学术水准和历史地位的主要依据。读一本书也是如此,如果书中提出了原创性的观点,而且这些观点又具有普遍性的方法论意义,可以启迪思想、廓清谬误、提升学术鉴别力和判断力,就会使我兴奋不已。高瑞泉的《平等观念史论略》‘蹴是这样一部具有原创性的著作。他所提出的“观念史研究的‘观念之真’三层意蕴说”、“观念史‘古今之变’三种规律性现象说”、“超越‘同情之理解’的平等的眼光+批判的头脑说”,皆具有精思独运的原创性质,对于推进哲学史、思想史和观念史等诸多领域的深度认识具有重要的方法论意义。我把该书作为哲学史、思想史或观念史研究的典范之作推荐给我的博士生,同时,也想借这篇文章,请学界同仁也来关注这部中国观念史研究的开拓创新之作。
简介:陈嘉映《说理》一书的主题是“说说理之理”,而不是一般意义上的“说理”。“说理之理”有什么内涵,“说理之理”为什么值得论说,可以通过对西方哲学从reason(理性)经过rationalit、,(合理)到reasonableness(讲理)的思想演化过程的考察得到理解。把理性(reason)不仅理解为合理(rationality),而且理解为讲理(reasonableness).有助于克服当代哲学中理性独断主义和理性虚无主义的非此即彼。当代西方哲学家从不同角度论述的讲理(reasonableness),与梁漱溟先生进行中西比较时所说的中国文化的“理性”,很值得做一深入比较。
简介:孔子儒学关于"命"的哲学反思,可以从义命分立、性命对扬与义命合一三个课题来探讨。首先,命是气质之命,命呈现命限的限制性原理,因此有所谓的"义命分立"。其次,命限也同时是义理之性的实践的条件与凭借,所以也是表现原理,因此有所谓的"性命对扬"。最后,通过"性命对扬"的长久实践,领略到"天命"(性体的命令,天道性命之命),例如《诗经》所说的"维天之命于穆不已",在此一生生仁体的天命中,达到所谓的"义命合一",在"义命合一"之中,可以用圆善的方式解答康德哲学之中的"德福一致"的问题。劳思光阐明"义命分立",但是局限在主体性的哲学,不能接纳孔子儒学的"天命"具有性体的命令、天道性命之命之义。牟宗三在其著作中则散列论述了"义命分立"、"性命对扬"、"义命合一"的问题,但是对于这三个课题构成逐步发展的环节及其整体性,他并没有加以足够的厘清与通盘的整理。在孔子儒学与康德、海德格尔哲学的跨文化对话的脉络之中,来展开"义命分立"、"性命对扬"、"义命合一"的三个环节,也可以从中领略中国哲学对于自由意志、命运与决定论、最高善(圆善)、德福一致、开放式的人文主义等哲学问题的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