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基于中国银行保险的特殊性和中国银行保险目前的发展状况,实施监管干预具有合理性和必要性。监管干预的实质是利用监管的力量形成保险公司的策略联盟,以集体的力量改善保险公司在银行保险博弈中的劣势地位,促进中国银行保险市场的公平与效率。监管干预可以改善保险公司的地位,促进公平秩序形成;促进银行保险的合作创新,提高效率;促进保险公司内部管理的进一步优化,提高竞争力。监管干预的主要风险有:监管机构自身松懈干预策略的力度;银保市场会出现暂时性回落的风险;小型的、特别是新的保险公司的经营可能会变得更加困难。为此,监管者要坚持不懈地强化干预策略的力度;对具体的干预措施不断评估和优化,以适应我国银行保险的发展趋势,兼顾中小保险公司的发展需要。
简介: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随之而来的将是金融市场对外开放步伐的不断加快以及我国国有商业银行经营环境前所未有的剧烈变化,在这样的总体背景下,国内银行与国外大型跨国银行之间的竞争态势已经由原来模糊的理论论证,悄然转化为国内银行作为个体,与跨国银行在外部经营和内部管理等具体环节的直接较量,在我国银行体系中居主导地位的国有商业银行面临尤为严峻的挑战。尽管四大国有银行已经基本上完成了商业银行的转换,并不断提高其自身的商业化程度,但是,事实上,这些银行仍然没有完全摆脱体制下遗留的种种痼疾,仍然有必要进行彻底的改革,实现经营管理体制的创新,形成与国际银行管理接轨的新的运行机制。因此,进行以业务流程重组为核心内容的“银行再造”,将是我国商业银行在新的竞争格局中争取主动,建立良好的公司治理结构的关键环节,更为重要的是,通过“银行再造”,我国国有商业银行将以全新的经营管理理念为指导,重新调整配置资源,以市场为导向,以满足客户的多方面需要为核心,建立新的银行运行机制及组织结构。
简介:随着金融市场在过去十年间的不断发展,国际银行业经营方式的日新月异,和金融创新的屈出不穷,监管当局发现按照1988年协议计算出的资本充足率有时并不是衡量银行财务状况的良好指标。1988年《巴塞尔协议》在其实施过程中,暴露出一定的局限性,首先,容易引发银行过分强调资本充足的倾向,从而相应忽略银行的赢利性及其它风险,这样就有可能出现某些银行尽管符合资本充足性的要求,但也可能因为其它风险而陷入经营困境的现象,最典型的就属“李森现象”了,巴林银行在1993年底资本充足率远远超过8%,在1995年1月还被认为是安全的,但是1995年2月末,就因为从事金融衍生交易而破产了,其次。目前采用的1998年资产风险权重充其量对经济风险只是进行了粗略的计值,没有考虑同类资产不同信用等级要求,无法有效识别各层次信用风险的程度,因此不能合理有效地区分不同借款人不同程度的违约风险,从而也就无法十分准确地反映银行资产的真实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