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正>由于我国证券市场和信托市场建立较晚,相应地投资信托起步也较晚,总体上还处于初步发展阶段。上海市和深圳市分别于1992和1993年颁行投资信托基金管理的规范性文件。1997年10月5日国务院批准颁布《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了一系列配套性规范文件,使国内投资信托走向更健康、成熟的发展道路。1998年以来,一批规范的基金发行上市,受到市场的欢迎。2001年10月8日《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试点办法》发布后,又有若干开放式基金面市。目前我国有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近二十家,管理着五十余个基金、近一千亿的基金资产。但是,近年也出现了私募基金盛行、基金管理公司操作不规范的"基金黑幕"等问题,招致广泛批评。开放式基金先热后冷、基金市场对外开放等发展问题也引人注目。基金盈利不理想。以2002年初为例,五十余家基金中,基金单位净值最高的为1.2418元,最低的仅有0.702元,仅有9家基金单位净值超过1.05元,超过1.08元的
简介:<正>审判实践中,合伙纠纷较为常见。法官一般对合伙纠纷都有一些"厌烦"或"惧怕"。原因很简单,合伙一般都是家人、亲戚、朋友或熟人组织一定的资金从事一些规模较小的生产经营活动,合伙初期热情很高,也很少想到亏损、退伙、解散、清算之类"不吉利"的事情。因退伙引起的纠纷是合伙纠纷中最为常见的,既涉及退伙人与原合伙人、新入伙人之间的关系,也涉及退伙人与债权人、第三人之间的关系,本文拟结合2006年修订通过的《合伙企业法》,对退伙的本质、我国的退伙制度及审判实践中的一些疑难问题进行一些探讨,旨在完善我国的退伙制度。规范实践中的退伙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