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通奸行为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应予入罪。刑法学界关于通奸入罪和出罪论围绕七个问题展开了激烈争论。通奸出罪论具有逻辑盲点,突出表现为女性主义法学视角的严重缺失,严重忽视家庭的地位与作用和对刑法谦抑性的误读。立法上应该以自诉和公诉双轨制的诉讼方式启动通奸罪的追诉,并对通奸罪设置单纯的有罪宣告并处罚金的刑罚。
简介:
简介:"夜无故入人家"是唐律以来的重要条文,在法制史学界一向被视为正当防卫制度之一。对于该律条保障住宅安宁的作用,及其与住宅不受侵犯、非法侵入住宅罪的内在联系,整个学界似均缺乏应有关注。另外,以往研究虽然视其为正当防卫制度,但却不大重视采用正当防卫等刑法学理论进行分析,导致作品理论品格的弱化。对于传统法律的研究来说,这种忽视西方法学理论的适当借鉴以及只及一点、不及其余的立场与方法无疑都应该避免。
简介:宪法文本中的财政规范堪称政治体制大厦的根基,财政入宪被誉为我国政治体制改革的突破口。财政入宪的规范分析,立足于世界各国宪法文本,将财政关系作为财政入宪的核心范畴,财政正义、财政民主、财政法定构成了财政入宪理念的基本维度,这是规范财政宪法的抽象显现与表达。我国财政入宪关键理路的设计,应遵循财政入宪的基本理念,重点对本体财政关系与辅助财政关系进行规范补正与完善,方能加快我国财政体制改革的步伐。
简介:当今社会毒驾问题日益严峻,因毒驾引发的事故层出不穷。而《刑法修正案九》基于毒品种类繁多、检测技术困难及其他法律规定等原因的考虑,并没有将毒驾纳入刑法的规制范围,这应是《刑法修正案九》的疏漏之一。面对毒驾严峻的现实情况,应当考虑将毒驾纳入刑法之中,以'危险驾驶罪'对其进行处罚是解决该问题的最优方式。
简介:2011年1O月底,备受关注的《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初次审议。自民诉法1982年“试行”、1991年“转正”以来,仅在2007年有过一次“小修”,而此次修订,则触及了民诉制度的诸多环节,堪称一次较大规模的“中修”。此次民诉法修改,不仅有旧机制的改善,更有新制度的构建,其中最顺应社会呼声的突破,莫过于确立了公益诉讼制度。然而,艰难的公益诉讼现状与保守的法律制度设计之间的巨大鸿沟,又使公益诉讼成了此次民诉修法最大的争议话题之一。
简介:虚假诉讼是虚构事实或证据提起民事诉讼或仲裁,严重妨害司法秩序,以获得他人财产或实现其他不法利益的行为。随着社会生活的复杂多元发展,虚假诉讼行为在司法实践中日益猖獗,其社会危害之大不言而喻,因而应具有可罚性。由于我国现行《刑法》没有规定虚假诉讼罪,不仅导致了审判结果的不统一,而且引起了理论界对虚假诉讼行为定性的争论,因此刑法应增设“虚假诉讼罪”以便有法可依、有法必依。2015年8月29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刑法修正案(九)》规定了“虚假诉讼罪”,并于2015年11月1日起生效。至此,刑法规定了虚假诉讼罪,为司法实践提供了法律依据。
简介:二十世纪以来,儿童权利保护运动在全球范围内得到迅速发展,各国对于虐待儿童问题给予了足够的重视。在我国,预防虐待儿童事业还处于初期时段,目前尚没有一部保护受虐儿童的专门政策性文件,分散在宪法、婚姻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和刑法中的相关法律规定相对较为原则,不仅操作性差、约束力弱,而且存在法律监管盲区。因此,我国刑法应当尽快增设独立的虐待儿童罪罪名,放宽虐待儿童的入罪标准,将没有造成死伤但是性质恶劣的虐童行为予以犯罪化并纳入公诉案件受案范围,最大限度地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简介:<正>(2006年6月7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33号公布自2006年7月10日起施行)第一条为了维护证券市场秩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众利益,促进证券市场健康稳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简介:税收法定主义在税法理论中占有重要地位,基于它在限制征税权、保障纳税义务人权利等方面起着的重要作用,已为世界范围内绝大多数国家宪法文本所明确确立。基于各种原因,税收法定主义在我国宪法文本中仍处于严重缺失状态,这一缺陷使得税收法定主义自身价值无法得到释放,并直接导致我国税收法治根基不稳,制约税收法治进程。在宪法中明确确立税收法定主义已经变得刻不容缓。
简介:11月27日,丽水市云和县检察院以涉嫌非法经营罪,将犯罪嫌疑人林某、殷某向法院提起公诉。林某等人涉嫌非法经营的是“笑气”。这也是全国首倒“笑气”入刑案件。(11月30日《钱江晚报》)
简介:6月16日,苍梧县检察院检察官与当地律师深入广西经贸高级技工学校开展校园模拟庭审及法制讲座。模拟庭审以典型的学生故意伤害案为蓝本,由11名学生分别扮演法官、公诉人、被告人、辩护人等角色,“旁听”的学生们深有感触:遇事千万别冲动。否则可能违法甚至犯罪。
简介:随着科技的发展,组织考试作弊行为的手段更加科技化、组织严密化、分工细致化,严重破坏了我国的考试制度和考试秩序,侵害了其他考生的公平竞争权。为了遏制这种趋势,我国在《刑法修正案(九)》中,将组织考试作弊的行为定性为犯罪,该行为的入刑,对于打击组织考试作弊,严肃考试纪律有着重要的意义。
简介:知识产权的权利本质为私权,为民事权利体系之组成部分,属于民法保护范畴。但知识产权具有多元属性,知识产权法具有综合性、开放性和易变性等特征,因此将知识产权单行法整体纳入民法典的思路不可取。民法典可以在民事权利客体的规定中涵括知识产权保护客体,并以此为链接点外挂知识产权各单行法。在定义知识产权客体范围时,要充分考虑知识产权权利体系的结构现状,适度进行前瞻。立法技巧上,需要在保证客体识别具象性的同时,以概括提炼方式维持客体的开放性。
简介:'恶意欠薪'何以成为一个难以解决的社会问题?如果我们重新审视一下拖欠民工工资的行为性质和适用法律方面的问题,就可以发现:在惯性思维的影响下,我们一直是把拖欠民工工资问题当成劳务纠纷来处理的,没有注意到其中一些拖欠民工工资行为性质的转化,民工缺少刑法保护与承包人抗衡,其结果只会使一些'恶意欠薪'的承包人有恃无恐.因此,本文将运用刑法的有关理论重新审视这一问题.
简介:针对目前我国出现的虐童事件以及儿童虐待的现状,有专家学者提议刑法增设虐待儿童罪.然而,虐待儿童罪入刑并非解决此问题的最佳途径,并且儿童罪入刑与刑法谦抑性等理念相悖,同时也有舆论绑架司法的嫌疑.因此,与其在刑法增设虐待儿童罪不如在现有的法律框架内解决这一问题.
简介:经《刑法修正案(八)》修正后,“坦白从宽”得以具体化、法定化,成为法定的量刑情节。“坦白从宽”法定化的积极意义不言而喻.然而随之而来的若干概念及问题必须加以厘清。否则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到对坦白本身的内涵及价值属性的正确认识以及坦白在刑事司法实践中的正确运用,鉴于此,本文拟围绕“坦白从宽”法定化后产生的三则问题略抒管见,以期抛砖引玉,求教贤达。
简介:政府以立法方式唤醒精神赡养,倡导家庭成员在养老问题上承担更多的责任,应有相当的卒十会示范效应。不过,作为法律规范,“常回家看看”的规定能不能起到实际效果,
简介:在"汽车时代",醉驾和追逐竞驶行为即使未造成实际的实害结果,但因为其潜在的危害风险已经超出了社会容忍的边界,需要刑事立法进行调控。增设危险驾驶罪能有效弥补行政处罚之不足,实现刑法的一般预防;体现以人为本,立法为民。
通奸入罪新论
贪婪推他入深渊
也谈“夜无故入人家”——评《唐律“夜无故入人家”条源流考》
财政入宪的规范分析
毒驾入刑问题思考
公益诉讼入律之思
虚假诉讼行为入罪初探
虐待儿童入刑问题刍议
证券市场禁入规定
再论税收法定主义入宪
首例“笑气”入刑案具破冰意义
苍梧县院:入校园搞模拟庭审
组织考试作弊入刑分析
知识产权“入典”的思考
入"黑道"的公安民警
'恶意欠薪'入罪的维度思考
虐待儿童罪入刑问题探讨
“坦白”入刑:规范之外的思考
从“常回家看看”入法律说起
危险驾驶罪入刑的立法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