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社会契约不论在政治哲学史上或是作为一种正义理论,都有着悠久历史和重要地位。后来的研究又将其作为一种基于组织理论的个体权利来加以研究,即它是一种将伦理和道德的合法性与合作的战略和行动进行整合的途径。二十世纪八九十年代,它又作为经济伦理而被提出来。沿着唐纳森和邓菲的研究途径进行追寻表明,如果社会契约被意识到并被作为网络治理过程加以对待,那么其将适用于组织设置过程。这一洞悉有利于行政学的研究者和实践者,因为它能够引起人们对行政程序的关注,在这一程序中,信任在持续的契约交往中得以创设,并长期稳定地保持下去。同时,我们也需要一种应用于行政自由裁量的新途径(如道德代理),以认识组织的新兴网络形式及其竞争力和道德潜能。
简介:国内学术界对作为哲学范畴的价值的研究大都是一种静力学的或日静态的考察。这种研究方式不符合马克思“历史地思”的运思特点,遮蔽了价值的历史展现性质,从而妨碍了对其本真性的揭示。按照马克思的运思方式,只有把价值范畴当作一种历史的规定加以追问才是恰当的。价值同理性的分裂不过是一个历史的现象或事实,它在本质上属于现代维度。“价值”被作为一个自觉的问题提出,意味着价值同理性的分裂及其对立已然在历史基础层面上实际地发生了。从历史上看,价值理想是一把“双刃剑”,它提供批判的尺度,要求“从后思索”,但若脱离了历史基础,就有可能沦为“乌托邦”,从而酿成历史悲剧。
简介:【导语】在亚里士多德的哲学体系中,“目的论”扮演了非常重要的角色,它不仅关乎“存在”等形而上学问题,而且还与“实践”和“德性”等概念密切相关。然而,随着西方哲学在今日面临着各种问题和挑战,“目的论”问题再次引起了哲学家的反思。一些人认为西方传统哲学已经走到了尽头;另一些人则指出,现代性危机恰恰是对传统哲学背叛的产物。这些观点见仁见智,本身并无高低之分。而从思路上看,它们一般有两个基本方向:一是重读古希腊哲学家的经典,重新阐释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等人的思想;而柏拉图带有浓厚隐喻色彩的“目的论”与亚里士多德推理严谨的“目的论”交相辉映,彰显出那个时代独有的思辨魅力。